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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海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06 15:08:2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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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海关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加强海关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

通 知
1980年2月国务院决定改革海关管理体制,成立海关总署以来,海关系统做了大量工作,支持了改革、开放,保护和促进了国家的经济建设。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日益发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尤其是沿海地区实行新的经济发展战略,外贸全面推
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以后,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将有更大的发展。海关作为国家的执法机关,迫切需要强化垂直领导和集中统一管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同时要简化手续、改进服务、提高效率、便利进出,为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创造更好的条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监督执行国家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政策。海关应依据国家制定的进出口政策,对进出口货物实行分类管理。对于少数统一经营或联合经营的出口和进口商品,要监督必须由国家指定的外贸公司经营出口或进口。对于放开经营,但实行许可证制度的出口和进口商品,要验凭国家
授权的发证机关签发的许可证放行。为配合银行监督收汇,海关对向港澳出口的商品,凡属信用证项下的,验凭出口许可证和信用证放行;凡属信用证方式以外的,验凭加盖银行监督收汇印章的出口许可证放行。
海关要加强对实际进出口货物的监督,特别要加强审单和查验工作,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应做好进出口货物统计工作,及时提供正确、全面的进出口信息,为国家宏观管理和决策服务。
二、充分运用关税手段调节进出口。关税政策应体现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政策。根据价格体系尚未理顺的实际情况和产业政策的需要,应及时调整税率。国家实施鼓励出口政策,对绝大多数出口商品免征出口税,但对极少数国际市场容量有限、价格比较敏感的出口商品要适时征
收出口税。对进口原材料和技术设备,要根据国内生产、供应情况,适时调整税率。对高档消费品和国内外差价大、利润高的商品,要及时调高税率。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关税优惠政策,运用关税手段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加速国产化进程。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应加强对关税工作的领导,
研究关税政策中的问题,及时审定调整税率。
海关要加强关税和代征税的征收管理,严格减免税的审批,认真查处偷税、漏税,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三、实施关税优惠政策,改进管理办法,促进沿海地区大进大出。海关要根据国务院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支持和促进“三来一补”及进料加工贸易的发展。对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进口原料、材料、元器件、零部件、辅料、配套件和包装物料,以及在生产过程中直接消耗掉的触媒剂、
催化剂、洗涤剂等予以免税;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次品、边角余料内销时,根据其实际使用价值酌情补税。在管理上,要大力推行保税工厂和保税仓库制度。对于进口、加工、出口三个环节不相衔接、不易实行有效监督的进料加工,可先按核定比例对其一部分进口料件作为不能出口部
分予以征税,然后按实际出口进行核算。要支持乡镇企业参与经营进料加工业务,凡符合条件的,也可批准设立保税工厂,接受委托加工出口业务的,实行工厂和外贸单位的双轨核销制。要推行“信得过企业”管理制度,对于经过考核确属一贯遵纪守法,各项制度健全,经营情况良好的企
业,在办理海关手续时要进一步给予方便。同时,各级海关要与经贸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核销制度,督促企业将进口料件加工成品出口,防止大进不大出。
四、落实外商来我国投资的关税优惠政策。海关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的优惠政策,促进外商直接投资。对于港澳同胞来内地投资,给予外商投资同等的优惠。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国发[1986]95号)
,做好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工作,特别要管好为履行出口合同所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按合同规定加工成品出口,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向外向型经济发展。
五、便利旅客进出境。对进出境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要完善红、绿双通道验收制度,加强现场的调研工作,做到既严格管理,又简化手续,便利正常旅客往来。当前,特别要做好对来大陆探亲台胞的行李物品验放工作。海关作为国家的对外窗口,要坚持文明检查,礼貌待人,扩大对外
影响,促进内外交流。
六、加强缉私工作。根据当前走私特点,海关要进一步集中力量,采取各种灵活、有力的措施,打击企事业单位的走私、货运中的和海上的重大走私,以及走私毒品、淫秽物品、文物、珍贵濒危动物的活动。要组织指挥好东南沿海缉私力量的统一行动。要充实辑私力量,拓宽情报工作
渠道,加强与国际上的反走私合作,实行综合治理。要严格依法办案,对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防止以罚代刑。
七、充实和强化海关现代化的监管手段和信息手段。海关系统必须配备好电子计算机和监控、检查、通讯、交通等方面的技术装备,建立电子计算机网络和海关业务数据库,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以适应海关面临的新形势。所需装备应按照既先进、又实用的原则,通盘规划,并根据国家
财力的可能,分期解决。
八、加强和充实海关力量。要根据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新情况,抓紧在必须设关的地点筹建海关,所需经费按国务院有关规定解决。要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进一步理顺和调整海关系统内部领导关系。在干部管理上,实行垂直领导,分级管理,直属海关关长、副关长由海关总署直接管理
。海关领导干部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各地海关和海关总署可以适当增加编制,并根据海关业务特点,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海关系统的工资制度,以利于干部队伍的稳定和提高。
九、海关系统职工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十三大”的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继续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海关意识,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树立海关职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以适应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做好海关工作。



1988年3月10日

关于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0/07/05

煤办字[2000]第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煤炭企业:

  最近,江总书记就广东省江门市烟花厂重大爆炸事故作出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江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江总书记对广东省江门市烟花厂爆炸事故的重要批示,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从“三个代表”的高度,认清搞好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和发展的关系。要对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认真查找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对严重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二、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7月份,在全国煤矿广泛开展以“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依法搞好煤矿安全生产,防治煤矿瓦斯煤尘重大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各煤炭企业要认真制定活动计划,切实加强领导。一是要搞好安全宣传教育,要以江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为指导,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业务水平;二是要进行不间断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查找安全生产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消除隐患;三是按照安全生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者和虚报、瞒报、隐瞒伤亡事故责任者。各级领导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务求收到成效。

  三、立即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从通知下发之日起,以《煤矿安全规程》为标准,以防治重大事故为目标,进行全面安全生产自查。各煤炭企业立即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带队进行全面自查;各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对事故多发、安全状况不好的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对有关省(区、市)进行安全检查。安全大检查的重点: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广东省江门市烟花厂爆炸事故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机构改革中,煤矿安全管理职能的落实情况;企业领导干部深入井下、现场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情况;煤矿是否做到依法办矿、合法生产; 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小煤矿是否依法关闭。

  二是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矿井生产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特别是矿井通风防尘系统是否完善可靠; “一通三防”措施的落实情况。煤矿火工品厂安全生产情况,以及火工品生产、销售、储存、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是今年以来发生的死亡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的调查处理,事故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是否得到改善。

  检查中要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查出的隐患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限期停产整改;对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拒不整顿的矿井要立即依法予以关闭。

  四、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各煤炭企业要认真吸取广东省江门市烟花厂爆炸事故以及本地区、本单位所发生重大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管理中的漏洞和不安全隐患。各级政府要强化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摆正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依法追究领导责任。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大检查活动,务求实效。

  各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和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大检查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根据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促进和推动本地区煤矿安全工作。并于7月25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月”总结材料,一并报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行李、包裹铁路运输包装标准(试行)

铁道部


行李、包裹铁路运输包装标准(试行)

1989年1月7日,铁道部

一、贵重品、精密产品、易碎品、流质品、小五金、机械零件、仪器、金属制品、重质物品以及散落容易丢失的物品等使用木箱包装。
木箱包装:包括全木箱、木架箱、木格箱、胶合板箱、纤维板箱、刨花板箱、硬质塑料箱。
1、全木箱包装,木材质量不腐朽,箱板厚度为12—15毫米,横带宽为40—60毫米。木箱外部,用铁腰或塑料腰在两端捆扎箍紧加固。
2、木架箱(木格箱)包装:每块箱板厚度为12—15毫米,宽度不小于40毫米,横带宽为40—60毫米,两板间距以内装物品不露出为准;装整体物件时,两板间距不超过80毫米。木箱外部,用铁腰或塑料腰在两端捆扎箍紧加固。
3、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材料的木箱包装:要有质量良好的木材做四框;木箱外部,用绳索捆成“井”字型加固。
4、硬质塑料箱包装:塑料箱板的坚韧度相当于10毫米厚的木板韧度;塑料箱外部,用塑料腰或绳索捆扎成“井”字型加固。
5、精密产品易碎品的包装,必须用软质材料衬垫填实;零散小件物品要有内包装;怕震,怕潮湿的物品,要有防震和防潮湿的措施。
二、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录相带、录音带、针织品、服装、药品、烟、酒、饮料、塑料制品、各种零散物品,使用纸箱包装。
使用纸箱包装的行李、包裹,首先要注意检查纸箱的质量。
1、纸箱的质量必须坚韧,能承受所装物品的重量,箱内底、盖要有垫板,装箱时按层摆满,不留空隙,以增强纸箱的抗压力。外部用绳索(铁腰、塑料腰)捆成“井”字形加固,绳索交叉处结死扣。
2、纸箱装小件易碎品,除纸箱质量要坚固,内部还必须有软质材料隔垫填实,不晃动。零散小物件必须有盒、袋等内包装,按层摆满。纸箱内底。盖要有垫板。纸箱上下口盖全部要密贴粘合,再用胶条封严。外部要用绳索(铁腰、塑料腰)捆成“井”字型加固,绳索交叉处结死扣。
3、纸箱包装日用百货、录相带、录音带、针织品、服装、药品、香烟等物品,纸箱外部,必须用麻袋片、棉布片、化纤编织片包裹后缝合,再用绳索(铁腰、塑料腰)捆成“井”字型加固,绳索交叉处结死扣。怕潮湿的物品要有防潮湿的内包装。
4、电视机、录相机、组合音响、录音机、收音机、电冰箱、空调机、洗衣机等家用电器的包装,出厂原包装纸箱坚固的,可以使用原包装。但包装外部必须用绳索或塑料腰捆成“井”字型加固。
三、瓜果、蔬菜、秧苗、花木、鱼介类、肉类、蛋类、禽类、小家畜、小动物以及零散小件等,使用筐、笼、篓、箱、桶、袋包装。
1、筐、笼、篓,质量必须牢固结实,筐盖、笼口、篓口要用铁丝拧紧,外部用绳索或塑料腰捆成“米”字型加固,绳索交叉处结死扣。
2、装禽类、小家畜、小动物的筐、笼、篓底部要有防止粪便外溢的衬垫。
3、瓜果、蔬菜、秧苗、蛋类、使用筐、篓或坚硬的纸箱包装,不怕挤、压的蔬菜也可以用袋包装,鱼苗种蛋必须使用坚硬的纸箱包装,外部用绳索或塑料腰捆成“井”字型加固。
4、鲜鱼介类、肉类,必须用铁、塑料箱包装,并加锁。
5、零散小件物品使用筐、篓包装时,应将散件用铁丝或绳索捆在一起,装筐塞满挤实,在筐内不滚动,防止冲撞使筐破损。
四、种子、颗粒状等物品使用袋或桶包装;布匹、毛线类、纺织类、棉胎类、行李卷类以及不怕挤压等物品,使用包(包括麻包、布包、化纤布包、纸包)或袋(包括麻袋、布袋、化纤纺织袋)包装。
1、颗粒状以及容易散落等物品,使用袋包装时,要有结实的内包装,内包装袋的封口处,先折叠后密缝,然后再装入袋内缝严口,不准扎口。
2、布匹、毛线类、纺织类使用袋、包包装时,必须有防潮湿的内包装。
若用麻袋包装时,两条麻袋对口套装缝合。
使用上述包、袋包装的物品及行李卷要裹严缝合,内物不准外露,外部用绳索或塑料腰捆成“井”字型,捆绳不少于两道,并在绳索交叉处结死扣。
3、纸包包装的书籍、印刷品类,先用绳子捆扎结实,加防湿内包装,再用两层以上牛皮纸包严裹好,外部用绳索或塑料腰捆成“井”字型加固,绳索交叉处结死扣。
五、自行车、家具、道具、测量用具、运动器具、树苗以及适合包裹运输的铁、木件等,用绳索捆绑包装。根据货件不同,可用麻袋片、纤维编织片、草绳、布条、塑料条、绳索等包装材料,捆绑要结实、牢固,在运输中不至松散脱落。
小型家具、容易断裂的部位和棱角,自行车怕碰的部位要包装好,但自行车要能推行以便装卸。
六、榨菜、腐乳、酱菜等物品用坛、罐包装。
坛、罐口要密封,然后装入筐或木格箱内,再用软质材料隔垫塞实不晃动,外部用绳索或塑料腰捆成“十”字型加固。
七、流质类、乳类、粉状、颗粒状等物品用桶(铁桶、塑料桶、木桶)包装,桶的质量要求坚固,不渗漏。
1、薄铁桶(马口铁桶)、塑料桶装流质、乳状等物品,桶口要封严不漏,然后装木架箱内,外部用绳索或塑料腰捆成“十”字型加固。
2、胶合板木桶(纤维板桶)装粉状、颗粒状等物品,要有内包装,防止流失,外部用绳索或塑料腰捆成“十”字型加固。
八、本包装标准未做规定的物品包装,由车站根据托运物品的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保证安全,符合运输要求。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