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
四川省成都市人大常委会
成都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
(1998年12月30日成都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9年1月29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提高对急、危、重伤病员的救治能力,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社会急救医疗,是指对急、危、重伤病员在事发现场及转送医院过程中的院前、院外紧急医疗救护。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第四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市社会急救医疗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
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辖区的社会急救医疗工作。
公安、规划、公用、交通、民政、劳动、保险、电信、供电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社会急救医疗工作。
第五条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把社会急救医疗事业纳入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保障社会急救医疗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第六条 社会急救医疗工作应当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的原则,根据伤病员情况,实行就急、就地、就近救护,保证急救工作高效、及时。
第七条 成都市社会急救医疗网络由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和中心急救站、急救站、基层急救站组成。
各急救站的设置标准和审批办法由市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国家和省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第八条 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的职责是:
(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市社会急救医疗的组织、协调、调度和指挥,检查、督促各急救站执行本规定。
(二)设立“120”医疗呼救专线电话,二十四小时接受呼救;收集、处理和贮存社会急救信息。“120”医疗呼救专线电话录音至少保存一年。
(三)组织开展急救知识、技能的宣传培训,急救医学的科研和学术交流。
(四)建立、健全社会急救医疗网络的管理、统计报告等制度,保证其正常运作。
第九条 中心急救站、急救站、基层急救站的职责是:
(一)服从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承担社会急救医疗任务。
(二)接受呼救,救治急、危、重伤病员。
(三)开展急救常识的宣传,急救知识、技能培训,急救医学的科研和学术交流。
第十条 各急救站应当实行首诊负责制和二十四小时应诊制,并组建社会急救医疗队,制定急救医疗预案。
第十一条 各急救站应按规定配备相应人员,建立和执行急救医师、护士培训制度。独立值班的急救医师必须具有三年以上、急救护士必须具有二年以上临床实践经验。
第十二条 各急救站应按照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配置社会急救医疗药械、设备并及时保养、维修和更换。
第十三条 市和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以及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应配备急救指挥车,各急救站应配备救护车。急救指挥车和救护车应当设置统一的通讯设备、灯具、警报器和医疗急救标记及相应级别的急救设备、设施。
各急救站应当保证值班救护车车况良好,在接到呼救信息后,必须在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时间内派出救护车。
值班救护车应当专车专用,不得执行非急救任务。
第十四条 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和各急救站应当执行统计报告制度,并按规定做好急救医疗资料的登记、汇总、统计、保管和上报工作。
第十五条 各急救站在社会急救医疗工作中,发现伤病员涉嫌犯罪的,应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
第十六条 各急救站不得拒绝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医务人员必须对急、危、重伤病员来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
第十七条 任何人发现需要急救的伤病员,有义务立即向“120”医疗呼救专线电话或附近急救站呼救。
第十八条 事发现场的单位和个人接到呼救时应及时给予援助。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和乘车人员应当优先运送呼救的急、危、重伤病员。
第十九条 电信部门应当保证“120”通信网络畅通,并及时向急救指挥中心和各急救站优先提供所需的设备、信息和技术服务。
第二十条 急救车辆在执行急救任务时公安、交通部门应优先放行,有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
第二十一务 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游泳场馆、风景旅游区、矿山和容易发生灾害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建立专业性或群众性的救护组织,配置必要的急救药械,并组织相关人员接受急救医疗技能培训
第二十二条 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应当加强宣传,普及灾害事故的抢救、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全民急救意识和技能,培育公众的救死扶伤精神。
第二十三条 市和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应设立社会急救医疗专项经费,用于急救医疗网络的建设、人员培训和车辆、器械、通讯设备的配置等。
社会急救医疗专项经费由财政拨款、社会捐助和急救医疗网络单位出资构成。
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资助社会急救医疗事业。
财政、审计行政部门应对社会急救医疗专项经费的收取、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 接受了急救医疗的急、危、重伤病员或其所有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急救医疗费用。
属于社会救济对象的急、危、重伤病员,其急救医疗费用由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解决。
急救医疗费用的报销或支付,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人寿保险等定点医疗的限制。
第二十五条 鼓励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急救急诊工作,对在社会急救医疗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由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一)各急救站不执行首诊负责和二十四小时应诊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配置、保养、维修和更换社会急救医疗药械、设备的;
(三)不执行社会急救医疗统计报告制度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并可视情节,由市或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各急救站拒绝急救指挥中心的调度、指挥或拒绝抢救和收治急、危、重伤病员的;
(二)动用值班救护车执行非急救任务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派出救护车的;
(三)不执行急救医务人员岗前培训制度或独立值班的急救医师、护士临床实践年限不符合规定的。
急救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延误急、危、重伤病员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接到呼救时不提供救助的单位,由市或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应当建立专业性或群众性救护组织而未建立的,由市或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建立。
第三十条 接受急救医疗的急、危、重伤病员或其所在单位逾期三个月不按规定缴纳急救医疗费用的,急救医疗机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急救医疗机构不按规定收费的,由物价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十一条 侮辱殴打急救医疗工作人员,扰乱急救医疗工作秩序,损毁急救医疗设备或伪造信息,恶意呼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三条 依照本规定实施罚款的款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 行政执法人员、社会急救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成都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9年1月29日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四批)(国家经贸委公告2001年第18号)
国家经贸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公 告
二○○一年第18号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四批)
根据国家经贸委《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471号)精神,现将获得批准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汽车生产企业
序 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型号及名称
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1
解放牌
CA1070型载货汽车及底盘
CA1083型载货汽车及底盘
CA1092型长头载货汽车及底盘
CA1096型平头柴油载货汽车及底盘
CA1106型平头柴油载货汽车及底盘
CA1115型平头柴油载货汽车及底盘
CA1116型平头柴油载货汽车及底盘
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1
解放牌
CA1125型平头柴油载货汽车及底盘
CA1126型平头柴油载货汽车及底盘
CA1135型平头柴油载货汽车及底盘
CA1136型平头柴油载货汽车及底盘
CA1145型平头柴油载货汽车及底盘
CA1146型平头柴油载货汽车及底盘
CA1155型平头柴油载货汽车及底盘
CA1156型平头柴油载货汽车及底盘
CA1220型平头6×4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底盘
CA1225型6×4平头柴油载货汽车及底盘
CA1226型6×4平头柴油载货汽车及底盘
CA1245型6×4平头柴油载货汽车及底盘
CA1246型6×4平头柴油载货汽车及底盘
CA3102型长头自卸车底盘
CA3118型长头柴油自卸车底盘
CA3125型平头柴油自卸车底盘
CA3126型平头柴油自卸车底盘
CA3155型平头柴油自卸车底盘
CA3156型平头柴油自卸车底盘
CA3235型6×4平头柴油自卸车底盘
CA3236型6×4平头柴油自卸车底盘
CA4125型平头柴油半挂牵引车及底盘
CA4126型平头柴油半挂牵引车底盘
CA4145型平头柴油半挂牵引车及底盘
CA4146型平头柴油半挂牵引车底盘
CA4235型6×4平头柴油牵引车底盘
2
东风汽车公司
3
东风牌
EQ1031型载货汽车及底盘
EQ1032型载货汽车及底盘
EQ1061型载货汽车及底盘
EQ1071型载货汽车及底盘
EQ1108型载货汽车及底盘
EQ3030型自卸汽车及底盘
EQ5071X厢式运输车
3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
4
神龙-
富康牌
DC7161型两用燃料轿车
4
北京北方车辆制造厂
7
北方牌
BFC5035X防弹运钞车
BFC5033X防弹运钞车
BFC5024X防弹运钞车
5
金华北方福来车辆有限公司
7
青年牌
BFC6125豪华卧铺客车
6
北汽福田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9
福田牌
BJ1027型轻型载货汽车
BJ5028X型厢式运输车
BJ5028型厢式运输车
BJ5038X厢式运输车
BJ5048型厢式运输车
BJ6486型轻型客车
7
河北田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9
田野牌
BQ1020轻型客货车及底盘
8
辽宁黄海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9
黄海牌
DD6121大型城市客车及底盘
DD6112大型旅游客车
9
山东华源凯马车辆有限公司
31
凯马牌
KMC1012微型载货汽车
10
沈阳汽车制造厂
33
金杯牌
SY1042轻型货车及底盘
SY1020轻型货车及底盘
SY1043轻型货车及底盘
SY5020X型厢式运输车
11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5
沈飞牌
SFQ5090X型厢式采血车
12
沈阳富桑黑豹有限责任公司
36
黑豹牌
SM6470轻型客车
13
黑龙江省泰兴机械制造厂
40
春威牌
HQ3220型自卸汽车及底盘
HQ3160型自卸汽车及底盘
14
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41
飞羚牌
SH6606型客车
SH6700型客车
SH6730型客车
15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44
跃进牌
NJ6702型客车底盘
16
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45
神野牌
ZJZ6750D客车
ZJZ6790客车及底盘
17
常州长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
46
长江牌
CJ1026轻型载货汽车及底盘
18
常州依维柯客车有限公司
46
长江牌
CJ6101客车
CJ6110客车及底盘
CJ6920客车及底盘
CJ6930客车
19
南京春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48
春兰牌
NCL1100型柴油载货汽车及底盘
NCL1120型柴油载货汽车及底盘
19
南京春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48
春兰牌
NCL1150型柴油二类底盘
NCL1150型柴油载货汽车及底盘
NCL1190型长轴距柴油载货汽车及底盘
NCL1190型柴油二类底盘
NCL3150型自卸汽车
NCL3200型自卸车
NCL4150半挂牵引汽车
NCL4190DAP型半挂牵引汽车
NCL5120X厢式运输车
NCL5150X厢式运输车
NCL9270型半挂车
20
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49
亚星牌
JS6101型城市客车
JS6771型客车及底盘
JS6880型城市客车及底盘
JS6985型城市客车
21
东风杭州汽车有限公司
50
东风牌
DHZ1090型客车底盘
DHZ1120型客车底盘
DHZ3100型自卸汽车及底盘
DHZ3140型自卸汽车及底盘
22
浙江公路机械厂
51
飞碟牌
FD5040GLQ多功能沥青洒布车
FD5060GLQ多功能沥青洒布车
23
合肥江淮汽车制造厂
56
江淮牌
HFC1040型载货汽车及底盘
HFC1045型载货汽车及底盘
HFC1051型载货汽车及底盘
HFC1061型载货汽车及底盘
HFC1080型载货汽车及底盘
24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57
东南牌
DN5020X型防弹运钞车
25
福建龙马股份有限公司
58
福建牌
FJ6602轻型客车
26
江西消防车辆制造厂
62
庐山牌
XFC5260GLQ沥青洒布车
27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
63
斯达-斯太尔牌
ZZ1131载货汽车及底盘
ZZ1151载货汽车及底盘
27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
63
斯达-斯太尔牌
ZZ1174载货汽车及底盘
ZZ1194载货汽车及底盘
ZZ1204载货汽车及底盘
ZZ1234载货汽车及底盘
ZZ3204自卸汽车及底盘
ZZ3234自卸汽车及底盘
ZZ4121牵引汽车及底盘
ZZ4131牵引汽车及底盘
ZZ4151牵引汽车及底盘
ZZ4174牵引汽车及底盘
ZZ4194牵引汽车及底盘
ZZ4204牵引汽车及底盘
ZZ4234牵引汽车及底盘
ZZ9401GFL粉粒物料运输半挂汽车列车
28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71
宇通牌
ZK5080X型采血车
ZK5130X型采血车
ZK6102型客车
ZK6113型卧铺客车
ZK6770型客车
29
三环集团十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76
十通牌
STQ1101型载货汽车
STQ1108型载货汽车
STQ1240型载货汽车
STQ1241型载货汽车
STQ1320型载货汽车
STQ1321型载货汽车
STQ3091型自卸汽车
STQ3093型自卸汽车
STQ3140型自卸汽车
STQ3240型自卸汽车
STQ4240型牵引汽车
30
国营万山特种车辆制造厂
78
万山牌
WS5250型专用车底盘
31
湖南省三湘客车集团有限公司
79
三湘牌
CK6891客车底盘
CK6895中型客车
32
广州汽车制造厂
87
珠江牌
GZ6101豪华旅游客车及底盘
GZ6102客车及底盘
32
广州汽车制造厂
87
珠江牌
GZ6105豪华旅游客车及底盘
GZ6111客车及底盘
GZ6112客车及底盘
33
柳州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92
五菱牌
LZW1010微型货车
LZW1013微型货车
LZW6320微型客车
LZW6323微型客车
LZW6370微型客车
34
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5
五十铃牌
FVR34G型载货汽车底盘
35
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6
长安牌
SC1011载货汽车及底盘
SC3040自卸汽车
SC5013X型厢式运输车
SC5014X厢式车
SC5020X厢式运输车
SC6331客车
SC6336客车
SC6370客车
不分页显示 总共4页 1 [2] [3] [4]
下一页